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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青羊区职工维权联动中心的通知
各街道,区级各部门:
为了充分发挥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在推动我区经济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区党委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建立青羊区职工维权联动中心。
一、青羊区职工维权联动中心组成人员
主 任:陈列勇 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区总工会主席
副主任:青士祥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尹 红 区法院副院长
周新建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杨 庆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杨 喆 区广电局副局长
吕 品 区工商联会长
朱雅俐 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青羊区职工维权联动中心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办公室主任由朱雅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炬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为区总工会的相关人员。
二、青羊区职工维权联动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1、接待职工群众的来电、来信和来访,并依法快速办理。对一般诉求案件,各成员单位根据所涉及诉求内容迅速办理;对于重大疑难案件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各有关成员单位应在向投诉人员作好解释工作后,指导并帮助其按规定程序办理。
2、开展法律咨询,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
3、受理、审查职工法律援助案件,报区法律援助中心核准后,组织实施。
三、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法 院:对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应依法快立、快审、快执。
司法局: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加强对区内单位和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
劳动局:负责劳动法律监督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依法从快办理。
广电局:对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采访、报道,彰扬正义,贬击假恶,营造舆论监督的社会氛围,促进劳动纠纷和侵权案件的办理。并对重大和有影响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追踪报道。
工商联合会: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所在企业是其成员单位的,应协助做好企业法人代表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案件调处工作。
工 会:负责联动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各成员单位办理案件的协调工作。
联动中心办公室地址:区总工会业务科
电 话:8627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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